甘肃省植保植检站机构主要职责及社会功能
1、植物检疫。
宣传贯彻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修订完善并实施甘肃省农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全国有关规定及生产实际,研究确定全省农业检疫对象名单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组织扑灭突发疫情;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管理全省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室内检验等工作;对从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进行检疫审批、管理和疫情监测;对全省专职检疫员进行审核、制装、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2、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
甘肃省植保植检站是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网重点测报站,负责发布全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长期和中短期预报;确定本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对象;制定适合本省的监测方法;对基层测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对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网甘肃区域站及甘肃省农作物病虫重点测报站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及管理。
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及持久控制。
负责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开展病虫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新发病虫防治技术研究;引进推广国内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及农民技术员开展新技术培训,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宣传;制定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实施方案,制定农业生物灾害(主要包括病、虫、草、鼠害)综合治理对策措施及长期规划。负责全省重大植保技术推广项目筛选、论证;植保信息化建设和植保事业宣传。
4、新农药、械推广及农药安全使用。
负责全省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及技术知识宣传与培训;承担新农药、施药器械试验、示范及推广;承担全国农药安全使用示范基地建设;承担全国农药、药械推广网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及药械新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制定甘肃省无农药污染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负责全省生物灾害统计等工作。
省农药管理检定所职能:
负责全省农药登记资料的初审、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农药市场管理、农药质量检定、田间药效的评价以及农药广告审查等工作。
负责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农药初审登记,农药田间药效登记试验,农药广告内容审查,农药执法人员技术培训。
负责全省农药质量检定,农药质量分析标准制定,农药企业质量监测人员培训。
负责全省农药残留登记检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药残留检测标准制定,农产品农药残留分析检验以及开展对全省农药残留检验人员培训。